中國日報濟寧11月13日電(記者 崔佳)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在美麗的微山湖畔召開“以檢察公益訴訟服務保障跨區劃流域生態治理”新聞發布會,最高檢直接立案辦理的南四湖流域生態環境受損公益訴訟案(下稱“南四湖專案”)作為第五十四批指導性案例正式發布。這也是繼最高檢督促整治萬峰湖流域生態環境受損公益訴訟案之后,第二次采取“一批次一案例”的形式在辦案現場發布指導性案例。最高檢副檢察長張雪樵出席發布會,并通報了南四湖專案有關情況。
南四湖地處山東、江蘇、安徽、河南四省交界處,是我國北方最大的淡水湖,也是京杭大運河航運交通要道、南水北調東線工程輸水干線和重要調蓄水庫。十多年來,地方黨委政府一直致力于治污,但因為多重污染交織,跨行政區劃治理不統一,邊治理邊污染的局面沒能得到根本性扭轉。經生態環境部建議,2021年4月,最高檢決定基于南四湖流域生態環境受損事實進行公益訴訟立案,并成立由四級檢察機關組成的一體化辦案團隊。
歷時1年零11天,相關四級檢察機關共辦理公益訴訟案件205件,其中行政公益訴訟案件185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20件。通過督促各地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多重污染在根源上基本得到控制,再現綠水青山美麗畫卷。近年來,最高檢又積極推動南四湖區域開展產業生態化和生態產業化,南四湖被文化和旅游部評為“5A”級景區。
張雪樵介紹,該案的指導意義在于,檢察機關辦理公益訴訟案件,可以依法實行一體辦案、綜合履職機制,形成監督合力;對河流、湖泊等流域面積廣大、情況復雜的案件,檢察機關可以整合辦案力量,利用衛星遙感等技術手段為辦案提供技術支持;通過辦案推動全流域行政執法標準有效統一,并將檢察公益訴訟融入法治監督體系,主動爭取黨委、政府支持,貫通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南四湖專案對如何處理好與生態環境部門等行政機關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的關系作了有益探索;對于辦理案件中涉及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或者問題整改阻力大等情形,檢察機關可以組織公開聽證,對于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可以進行全案聽證;檢察機關可以依法建議或者支持地方政府開展訴源治理,建立健全區域一體化發展,推動構建上下游貫通一體的流域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發布會指出,南四湖專案的成功辦理標志著檢察機關通過一體化履職、組團式辦案模式、異地管轄立案、公開聽證等機制創新,已經形成了比較成熟的破解跨區劃流域生態治理難題的“中國方案”,樹立了檢察公益訴訟制度作為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的自主法治知識體系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發布會上,最高檢公益訴訟檢察廳廳長徐向春、生態環境部淮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程緒水、江蘇省徐州市副市長鐘衛華、山東省微山縣縣長郭鑫、安徽省碭山縣檢察院檢察長張海龍等回答了記者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