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西方國家對中國新能源產業的產能問題表達了關注,認為這可能對國際市場造成影響,并采取了一些貿易保護措施。這種情況引發了對“產能過剩”這一概念的深入討論。究竟什么是“產能過剩”?中國新能源產品出現“產能過剩”了嗎?為了解答這些問題,需要了解歐美對中國新能源產品提出產能過剩問題的原因,并分析其對這些產品征收關稅的決策背后可能的考量。
一、所謂“產能過剩”很多是需求不足
談“產能過剩”需要首先明確其基本的含義,“產能過剩”是指實際生產能力超過了市場需求、超過了正常期望水平的狀態。簡單說,就是產能的供求關系中,供給大于需求。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需求是相當不穩定的因素,宏觀經濟學研究表明,經濟波動一般源于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的變動,這些變動將打破原有的、趨于平衡的供求關系。
當前人們對于“產能過剩”的認識存在一定誤區,有很大一部分被指為“產能過剩”的供求不平衡,其本質并不是供給過多,而是經濟周期性的需求疲弱、總需求不足導致的,需要通過宏觀調控政策進行調整,而無論是貨幣政策還是財政政策,其發力的方向并不是“去產能”,而是“擴內需”。
舉例來說,市場主體會根據對中長期收入水平、消費偏好等因素預判某些行業、某些產品的需求,這是基于合理的、根本性力量所決定的需求。比如,我國的風電、光伏、電動汽車等新能源產業,還有我國的基礎設施建設等,這些領域的供給并不是過剩的,如果產能不再增長,幾年后大概還會出現供不應求,而當下只是需求沒有被充分釋放。
真正意義上的“產能過剩”,是指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某些領域的產品需求在減少,原有的產品供給出現長期性、結構性、本質性的過剩。有部分行業是絕對量上減少了,比如被淘汰的過時產品,另一部分產品需求是在份額上會有所減少,比如需求收入彈性系數小于1的產品,這就需要通過市場競爭的力量讓低效率企業出清,才需要限制產能增長或者“去產能”。
要判斷一類產品是否真的是“產能過剩”,主要還是看需求,不僅要看短期需求,也要看中長期需求。這其中比較常用的衡量標準就是需求收入彈性系數,其主要衡量消費者對某一種商品或服務的需求量隨收入改變的反應程度。當某類產品需求收入彈性系數大于或等于1時,即收入增長10%,需求增長10%或更多,則該類產品應當擴張產能以滿足需求增長;當某類產品需求收入彈性系數處在0至1的區間時,即收入增長10%,需求增長大于0但小于10%,這時候該類產品的產能擴張應當減速;當某類產品需求收入彈性系數等于0或為負值時,即收入增長10%,需求不變或負增長,這時候該類產品不僅不應再擴張產能,甚至應當限制、縮減部分存量產能。
以服裝紡織品為例,20世紀90年代,我國曾出現過一輪紡織品生產過剩,其根本原因就是人們對于服裝產品的需求收入彈性是小于1的,對于服裝的需求增速慢于收入增長速度。即使絕對量還在增長,但是所占的需求份額是在縮小的,因此市場競爭就將變得更加激烈。
十多年前,我國也曾出現過鋼鐵等原材料的產能過剩,當時一些“地條鋼”充斥市場,一些符合國家標準的鋼鐵企業因為成本所限競爭不過低質低價的小鋼鐵廠,從而出現了“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就產能水平看,“地條鋼”不僅短周期是過剩的,放眼10年后、20年后都是過剩的,因此就需要產業結構調整,單靠市場出清這個過程比較慢,因此也需要一些政策引導。
二、新技術、新產業超前建設不是“產能過剩”
新技術、新產業出現供求不平衡和超前建設并不能認定為“產能過剩”。從長期看,市場對于新產業的產品是有需求的,而且需求會呈現擴張趨勢,之所以沒有能夠立即釋放需求,主要是新技術沒能與其他短板協調起來,這需要做好相應配套,要有互補性的技術參與。
此外,市場和消費者在認知方面也會有滯后性,接受新技術、新產品也需要一定時間。比如,當前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產業飛速發展,市場主體聚焦算力領域建設了智算中心、超算中心,但一些大模型應用還沒有成熟落地、算力通信網絡支撐也存在薄弱環節,這并不意味著算力中心建設是“產能過剩”,隨著產業領域協同發展,這些產能將會得到有效利用。在新技術、新產業領域,適度超前建設是必要的,因此產生的供求不平衡也是經常會出現的,并不需要太過緊張。
三、中國新能源產品并非“產能過剩”
當前,一些西方國家提出的“產能過剩”的觀點可能并不完全基于市場供求的實際情況,而可能更多反映了對本國產業保護的關注與保護。為了追求技術領先并保持這種市場地位,一些國家對部分產品采取了限制關鍵技術出口的措施,但是這可能對全球的技術交流與合作產生不利影響。
去年,中國光伏新增裝機規模占全球總量的一半以上,光伏組件、風力發電機等關鍵部件占全球市場份額的比重約為70%。中國新能源汽車在全球新能源汽車銷售總量的占比超過三分之二。面對這種情況,為了應對中國產品的競爭優勢,一些西方國家在國際貿易中采取了貿易保護措施。
從一定程度上講,一些國家采取貿易保護的做法會使本國的商品貿易偏離公平競爭的原則,這需要通過國際對話和合作的形式來解決。在新能源產業發展問題上,各個國家和地區所處的產業發展階段不一樣,面臨的挑戰和機遇也有所不同。面對復雜多變的全球市場,將中國的部分行業優勢簡單處理為“產業過剩”是不妥當的。全球市場是廣闊的,多元的消費人群需要更多種類的不同定位的產品出現。美國一些媒體和評論家對本國產業政策和貿易政策提出了一些不同的聲音,指出在部分領域,美國的產品面臨較大的競爭壓力。
總體上看,歐美國家在技術和科研上實力雄厚。在新能源領域,中國也在積極追趕并取得了一些進展。面對全球范圍內的科技競爭,歐美國家的實驗室在許多前沿領域依舊保持著領先地位。中國政府用政策支持了新能源市場需求,這個市場激發了新能源產業快速落地應用、迭代,并形成了產業競爭力。以新能源汽車為例,在新能源汽車剛剛問世初期,我們的產業政策主要是幫助形成和創造市場需求,而不是把重點放在生產者補貼方面。
可以看到,在市場需求的驅動下,中國電動汽車企業依靠持續技術創新,以及完善的產業鏈、供應鏈體系和充分的市場競爭快速發展,這不是依靠補貼取得的競爭優勢。
政策建議
為了進一步促進國際間的貿易平衡與穩定,建議我國積極與歐美等國家就新能源貿易問題進行建設性的對話。在溝通過程中,我國應盡可能考慮各方的安全和穩定需求,減少貿易保護主義行為,共同尋找減少貿易摩擦的路徑和解決措施。
與此同時,我國凈出口在GDP的占比水平要保持住。2023年我國出口總額占GDP比重為18.6%,較2022年下降了1.2個百分點。研究測算認為,16%—25%是一個比較合理的區間,保持一定的、合理的出口量,對我國產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和可持續發展都有重要意義。
我們應積極鼓勵國際間的知識交流和技術合作,在知識和技術轉移方面,不斷提高其他國家的認可度和接受度,正如中國過去從先進經濟體學習并受益一樣。
(作者系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