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人民群眾的共同期盼。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公布。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擺在更加重要位置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解決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的堅定決心,為浙江高質量發展促進共同富裕提供了強大動力和根本遵循。
回首百年歷程,我們黨一直把共同富裕作為重要目標來追求,把共同富裕作為實踐要求來推進。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始終朝著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不懈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取得偉大歷史性成就,為新發展階段推動共同富裕奠定了堅實基礎。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一個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個也不能掉隊。”實現共同富裕的底氣來自于全面小康的偉大成就,也來自于頂層設計的系統謀劃。從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到本世紀中葉“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到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進一步明確2035年“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一系列頂層設計明確了時間表、路線圖和任務書,順應了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彰顯了中國共產黨的初心和使命。
為了解決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選取部分條件相對具備的地區先行先試、作出示范,是題中應有之義。浙江省富裕程度較高、均衡性較好,在探索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2020年,浙江城、鄉居民收入分別連續20年和36年居全國各省區第一位;城鄉居民收入倍差為1.96,遠低于全國的2.56,是全國唯一一個所有設區市居民收入都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的省份;探索創造了“最多跑一次”等多項改革經驗,創新發展了“楓橋經驗”……一系列發展成效表明,浙江具備開展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的基礎和優勢。
從探索空間上講,浙江在優化支撐共同富裕的經濟結構,完善城鄉融合、區域協調的體制機制,實現包容性增長的有效路徑等方面,還有較大探索空間;從迫切性上講,如何正確處理好穩定擴大就業與技術進步的關系,如何有效破解用地不足、資源約束等矛盾,如何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浙江有需要也有條件進一步探索創新。在“兩個一百年”的歷史交匯點上,中央專門出臺文件支持浙江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既是浙江重大光榮使命,更是浙江前所未有的重大機遇。
實現共同富裕不僅是經濟問題,而且是關系黨的執政基礎的重大政治問題。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浙江重任在肩,責任重大。立足建設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先行區、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引領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試驗區、文明和諧美麗家園展示區的戰略定位,浙江需要從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出發,統籌考慮需要和可能,腳踏實地、久久為功,不吊高胃口、不做“過頭事”,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使示范區建設與經濟發展階段相適應、與現代化建設進程相協調,不斷形成推動共同富裕的階段性標志性成果。唯有如此,浙江才能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為其他地區分梯次推進、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作出貢獻。
(趙檸)